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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合同普法
租客在租房因为意外导致死亡了,房东赔偿60万元?
各大城市都有租客与房东,今天贵州贵阳民事律师事务所带大家一起来看看这么一个案例吧。
租客在租房因为意外导致死亡了,房东赔偿60万元?这是一个发生在上海的真实案例,如果您是房东,您害不害怕呢?换做是谁都会心有余悸吧,毕竟死过人的房子,谁会愿意住进去呢,即使房租再怎么便宜,心里都会膈应的吧。如果说您有房子现在租客正在租着,或者说您现在正在有出租这个想法,贵州贵阳租房律师事务所告诉您如何规避这些意外与巨额赔偿,首先您一定要在租赁合同上加上这么一句话,“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关联的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来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如果承租方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说违法活动,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的立刻收回房屋“,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记得加上这句话,您现在知道怎么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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