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合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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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家有房子出租吗?如果有的话您一定要在租赁合同中写上这么一句话,否则不仅房子会贬值,还可能面临巨额的赔偿。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2-07-28 09:40:25 分类:贵阳合同普法 浏览:1次

您家有房子出租吗?如果有的话您一定要在租赁合同中写上这么一句话,否则不仅房子贬值,可能面临巨额的赔偿。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上海女子在出租屋内意外死亡,于是家属把房东给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60元,一旦遇到这情况,如果的合同里没有加上这么一句话,那么只能认倒霉了赔偿对方了这句话就是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并且承租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如果承租人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的立刻收回房屋,如果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千万千万要在合同中加上这么一句话,可以避免巨额的赔偿,您现在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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