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交通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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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被侵权人死亡的,哪些人有权主张权利?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4-05-07 10:13:25 分类:贵阳交通普法 浏览:1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抚养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提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的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第二顺位的近亲属。有第一顺位近亲属的,由第一顺位近亲属主张权利;无第一顺位近亲属的,由第二顺位近亲属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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