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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的实施好坏与否?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1-08-17 11:11:42 分类:贵阳婚姻普法 浏览:1次

众所周知,离婚冷静期指的是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冷静考虑清楚后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离婚冷静期的实施好坏与否,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凡是都有两面性,下面跟贵州贵阳婚姻律师事务所来看看这么一个例子吧。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合肥某女子因为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合了,再加上婆媳矛盾的激化,最后该女子带着一双儿女从二十四楼坠亡,这是多么令人惋惜啊,三条生命就此陨落,可想而知,该女士是多么的绝望才做出如此选择,事后经过了解,原来该女子曾多次遭遇家暴,精神加上肉体的双向伤害,换做任何一个人都忍受不了吧,本来已经协商好了离婚的,结果因为离婚冷静期要三十天之后才能办理手续离婚手续,该女士实在等不了了,如果是你遇到如此糟糕情况,想必分分钟、秒秒钟都想离婚吧,最后该女子在离婚冷静期期间选择了轻生。

很多人开始质疑,如果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话,该女子顺利离婚是不是就不会轻生了呢?也有人说离婚冷静期是对于有爱夫妻的保护伞,无爱夫妻的绊脚石,目前现在也有专家建议,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以不设置离婚冷静期,您是否赞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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