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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婚姻普法
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贵州贵阳彩礼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彩礼是一种特殊赠与,不强制要求女方一定回礼,但是如果女方回礼男方也不构成不当得利,那么哪些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呢?
王某和赵某女士在工作中认识,相处一段时间很快就在一起了,不久就决定订婚,订婚当天,王某家就给了赵某10万元的彩礼,王某的父母还给赵某买了几套名牌的衣服,第二年春节后,两家人商量举办婚礼,但在婚礼仪式等问题上双方产生不同意见,于是发生争吵,赵某决定不跟王某结婚了,并提出了分手,但却不愿意退还彩礼,王某多次索要彩礼和购买衣服的钱都不了了之,于是将赵某告上了法庭,经过法庭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与赵某自由恋爱并订婚是基本事实,认定双方交往是以结婚为目的,王某给赵某的彩礼也是基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后因两个人的原因,赵某不愿意结婚并终止恋爱关系,使得赠与的目的无法实现,男方这时候提出返还彩礼是正当的,出于公平原则,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最终判决赵某应该予以返还10万元,但王某的父母给赵某购买的衣服应视为男方父母的自愿赠与,不属于彩礼的范畴,可以不予返还。
另外还有两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if !supportLists]-->一、<!--[endif]-->一方给对方大额的彩礼,虽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就离婚,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回;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虽然双方结婚并一起生活,但是在一起生活的时间不长,给付彩礼一方支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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