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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被未成年人侵权后应该向谁索赔?
2020年5月份的某天傍晚,王女士在步行回家的路上,被年仅15岁的孙小某驾骑的两轮摩托车撞伤,后被家属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医生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肇事车孙小某面对突发的场景不知所措,孙小某的父亲孙某到医院垫付了2000元,后来就再也没有出过面。
交警经过调查、取证、询问,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孙小某负全责,王女士无责任。然而孙小某年仅15岁,名下没有财产,王女士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挽回自己的损失,后找到了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想要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在确切了解了具体情况后,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孙小某的父母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并让王女士安心休养。后经过光法律所律师的努力,最终结果是由孙小某的父母共同赔偿王女士的医药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替代责任,当未成年人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后,如果该未成年人没有财产,则由其监护人(一般是父母)替代该未成年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当被未成年人侵权后,不要自认倒霉,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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