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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中的拆迁款怎么处理

作者:互联网 时间:2020-11-13 13:49:16 分类:媒体报道 浏览:86次




拆迁权益可以继承吗












基本案情:曹某1、曹某2、曹某3、常金兰实为一家四口,然而在常金兰去世后原告曹某1一纸诉状将曹某2和曹某3诉至法院。被继承人常金兰于2019年10月7日死亡。曹某3与常金兰共同所有的房屋被拆迁,曹某3于2006年4月25日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安置房面积为200㎡,成本价安置面积为40㎡。安置房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另,被继承人有存款14万元,现原、被告就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请求法院1、依法分割被继承人常金兰所有的拆迁利益和拆迁安置补偿款,由原告继承其中的三分之一的份额;2、依法分割被继承人常金兰存款14万元;3、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法院观点:对于曹某1的诉请,法院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常金兰在2006年4月25日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享有的安置权益,已由其通过2014年3月26日签署《产权确认协议书》让渡给曹某2、王霞所有。原告曹某1亦未向本院提交证据证明常金兰依法享有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在其死亡时尚有剩余,故本院对原告曹某1要求继承常金兰拆迁安置权益及拆迁安置补偿款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对于原告曹某1要求继承存款的诉讼请求,本院认为,依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曹某3在常金兰死亡时的存款金额,共计142634.33元,该存款属于常金兰与曹某3的夫妻共同财产,故其中71317.2元为常金兰的遗产,应由原、被告三人继承,每人继承23772.4元。







律师观点: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本案中被继承人常金兰死亡时未留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故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即本案原、被告三人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 遗产是指在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财产。对于原告曹某1主张要求继承的安置拆迁利益不能作为遗产分割。因为常金兰所享有的该部分利益在其在世期间已经让渡给了曹某2和王霞,自《产权确认协议书》签署之日起常金兰即不享有该部分份额。故该部分份额也不再是常金兰的遗产。
3.在分割遗产的时候,要准确区别被继承人的遗产,处分他人财产部分的行为无效。常金兰和曹某3系夫妻,两人存款金额系夫妻共有财产,不能视为是常金兰一人遗产,所以分割的时候,只能将存款金额的一半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再来唠叨一些法外之话。现如今国家倡导二娃政策,希望大家在响应政策的同时要做好对两个娃一视同仁的准备。本案中的父母并没有做到公平的对待两个孩子。在母亲离世不久,曹某1愤愤不平,一纸诉状将其血浓于水的至亲曹某2曹某3诉至法院,原因是自己本该得到的遗产一分没有,拆迁的两套房子全部归于曹某2及其妻子手中,就连母亲存折里面的钱也在曹某2曹某3的控制之下。我想有了这样的一次经历之后,曹某1和曹某2、3之间的关系再也回不到最初的原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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