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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债务普法
去别人家里要债,结果却被判坐牢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去别人家里要债,结果却被判坐牢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发在武宁县,李某多次向朋友母某借钱,到了还钱的时间不仅没还,人也玩失踪了,刚好这天母某在路上遇见了李某的父亲,于是便跟随李某父亲并强行入其家中,在家里逼问其儿子住所,但是李某父亲也不知道儿子到底去哪里了,母某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于是又叫了两个朋友到李某家中,说不还钱就不走了,并不让李某的家人休息,李某父亲的女儿提出要带其母亲回自己家中休息,也遭到了李某等人的拒绝,就这样僵持了到第二天上午,因民警的到来才将此事截至,经过法院审理认为,母某无视国家法律,未经他人同意进入他人住宅,进入后对居住人又不让休息,不让离开等影响他人日常生活的行为,已对住宅居住人的住宅安宁权等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决母某拘役六个月。
当然了,欠债不还确实让人可恨,但应当采用正当合法的手段去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而不应该采取非法的手段,免得让自己陷入犯罪的结局,您现在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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